投檔錄取原則
烏魯木齊市中考錄取時符合第 一批次錄取學校招生條件的考生,按照錄取成 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,確定每位考生的投檔先后順序。
若錄取成 績相同的考生,按以下條件的順序依次確定投檔先后順序:①綜合素質評價結果;②初中畢業(yè)生學業(yè)水平測試中各學 科A等級數量;③體育測試等級;④語文、數學、英語三科成 績總分。
投檔時,按已排定的投檔先后順序,逐個對每名考生進行投檔;對每名考生進行投檔錄取時,依據每名考生填報的平行志愿,從第 一志愿學校到第四志愿學校逐一進行投檔。當考生被所填報志愿學校錄取,就不再繼續(xù)投檔。在投檔錄取過程中,當招生學校的投檔錄取人數和招生計劃數相等時,最后一個投檔的考生的投檔分數,即為該學校的最 低投檔錄取分數線。
第二批次錄取條件為:綜合素質評定C等(含C等)以上,市級示范校綜合素質評定應為B等(含B等)以上;體育與健康和藝術素養(yǎng)達到合格;地理、生物統(tǒng)一測試等級合格;學??疾榭颇康燃壓细?。
符合第二批次錄取學校招生條件的考生投檔錄取時,投檔先后順序的確定及投檔錄取辦法與第 一批次相同。
達到烏魯木齊市普通高中錄取標準,但普通高中志愿均落選的考生,烏魯木齊市招生部門將公布未錄滿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,由各初級中學組織考生網上征集志愿,由烏魯木齊市招生部門根據考生填報志愿擇優(yōu)錄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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